生物顯微鏡操作規程
1 目的
——本標準規定了生物顯微鏡的操作方法,對日常維護及使用注意事項進行了明確。
2 適用范圍
——本標準適用于普通三目生物顯微鏡觀察一般裝片、涂片、切片的操作。
3 操作步驟
3.1 取下顯微鏡的防塵罩,接通電源,開啟電源開關,根據玻片性質調整內置照明燈光亮度及光圈大小,使視野亮度處于合適范圍;
3.2 將事先準備好的玻片放到載物臺上,用標本片夾持器夾好,轉動移動手輪使等觀察樣品大致位于物鏡正下方;
3.3 拉開顯微鏡的電子眼,并打開電腦上的工作站,將屏幕調整到合適大小移到中間;
3.4 先用低倍物鏡(4倍)觀察樣品,轉動粗準焦螺旋和移動手輪,把樣品移到視野中間并調至清晰;
3.5 轉動轉換器,使高倍物鏡(10倍)對準樣品,調節細準焦螺旋,使視野清晰;如果樣品稍有偏離視野中央則調節移動手輪把樣品調到中央;
3.6 再次轉動轉換器,使高倍物鏡(40倍)對準樣品進行觀察,方法同10倍物鏡操作方法;此時視野亮度可能會變暗,應當調節內置照明燈光亮度及光圈大小使視野亮度處于合適范圍;
3.7 觀察完樣品后,取下載玻片,先將聚光器降下,再將物鏡轉成“八”字形,轉動粗調節器使鏡筒下降,以免接物鏡與聚光器相碰,并將鏡筒緩緩下降到最低處,關掉電子眼及工作站,關閉電源,罩上防塵罩,將顯微鏡歸位。
4 日常維護
4.1 顯微鏡要放在干燥的地方,不能在陽光下暴曬和使用;
4.2 不要隨意取下目鏡,以防止塵土落入物鏡,也不要任意拆卸各種零件,以防損壞;
4.3 顯微鏡要輕拿輕放,放到試驗臺上時,先放鏡座的一端,再將鏡座全部放穩,切不可使鏡座全面同時與臺面接觸,這樣震動過大,透鏡和微調節器的裝置易損壞。
5 注意事項
5.1 長時間不使用顯微鏡時(如中途離開制備標本)應關閉顯微鏡;使用時間較長時應暫停片刻等內置光源冷卻后再繼續使用;
5.2 取放玻片時應保證載物臺處于最低處以免玻片劃傷物鏡;
5.3 遵循先低倍后高倍的原則,先用低倍鏡找尋視野,后用高倍鏡觀察現象;
5.4 在觀察玻片前要確保蓋玻片擦拭干凈,否則可能污染高倍物鏡;當鏡頭污染后必須用擦鏡紙擦拭,不得使用普通的衛生紙等,且擦鏡頭時不宜使用高濃度酒精以免破壞鏡頭的增透涂層;
5.5 注意適時調節光線,一般來說染色標本光線宜強,無色或未染色標本光線宜弱;低倍鏡觀察光線宜弱,高倍鏡觀察光線宜強;
5.6 粗準焦螺旋調節物鏡與目鏡的距離,細準焦螺旋調節物像清晰程度。轉動粗準焦螺旋時看著物鏡以免物鏡碰到玻片標本,由于有電子眼,可以通過電腦查看標本顯像程度;.
5.7 了解物鏡特性,低倍鏡最短,高倍鏡較長,油鏡最長,由低倍鏡轉切高倍鏡時需小心物鏡與載玻片的接觸,一般由10倍轉40倍的時候是不動粗準焦螺旋的,我們實驗室的顯微鏡需略向下調,再調節細準焦螺旋,以免物鏡壓碎蓋玻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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